我想各位看官也许会同意,重庆人出差去了外地,最想念的,就是那碗麻辣小面,回来,一下火车,直扑小面摊。甚至有人因等不急了,求前面的食客"把面汤汤拿给我喝一口嘛。"
而且公认,那种味道,只有面摊上可得,自己在家中,无论怎样无微不至地模仿,也不行,重庆艺校校长田先生曾伤心地告诉我这方面的失败,说这"简直是一桩奥妙,与可口可乐的配方同一级别。"
所以,要探索重庆小面的美学成因,是徒劳的,然而有一个基本规定却明白到来,那就是:粗糙。重庆小面是大而化子的产物,精耕细作,绝对"洗白"。
重庆人生性粗糙,卖小面又忙,所以海椒花椒面并不细,姜米蒜泥并不烂,葱花也大一颗小一颗,甚至那做青的菜叶也粗黄近于牛草,那面水煮到后来已是黄汤,碱重,泡沫浑飞;一捅火,炉灰掺进去,又成泥浆,把外的人吓得半死……然而,只有从这"泥浆"中捞出来的,才是真正的重庆麻辣小面。
有一次,我为赶火车,一大早去到一个我去惯了的面摊,摊主讨好的说老师你运气好,吃碗头汤面。我看他将面条丢进清澈的开水中,心想这碗面不知要好吃成啥样子。然而不好吃。后来多次试验,都如此。所以敬告列位:头汤面并不好吃,切记切记。
不是说,"食不厌精"吗?那是看什么食。比如西北名吃羊肉泡馍,一精绝对完蛋。看那熬羊汤的大锅里,羊头子胡子宛在,羊角正做搏击状,羊蹄子朝天,给人一种"从来不剪脚趾甲"的感觉。厨子说,不这样乱七八糟,那汤"咋能好哩"?
再注意一下,就会发现,麻辣面用土碗盛,比细瓷碗好,大碗比小碗好,蹲在街边比正儿八经坐在桌边吃着更好。这就是粗碗之美,其实也就是质朴之美。因为大凡-精细-不论是用心,还是造物――人物痕迹必定太重,其本质之味;立刻淡薄,而特点更趋于消失。
所以女人可细,而男人太细则令人厌。所以成都姑娘喜欢重庆小伙子,是一个自然的事――重庆男人阳刚嘛。但是不粗糙怎会阳刚呢?
[谪自“重庆十八怪”]